海南出台相关规定确保新冠疫情防控救治药品有序采购供应

本篇文章给大家讲讲海南出台相关规定确保新冠疫情防控救治药品有序采购供应,以及海南新冠疫情防控政策对应的知识点,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

海南日报编辑孙慧

12月16日,海南省医疗保障局印发《海南省医疗保障局关于采购新型冠状病肺炎(COVID-19)防控和治疗药品的通知》,出台相关规定,确保全省医疗机构为COVID-19预防和控制提供药品和医疗耗材。订单采购和供应。

一是实行药品网上上市绿色通道。国家卫生部门制定的《新型冠状病感染的肺炎诊疗方案》中涉及的药品,尚未在省级采购上市的,将直接在网站上上市,实行预防绿色通道政策,将实施控制和治疗药物。我省各级医疗机构和药品经营企业要密切关注国家卫健委公布的最新肺炎疫情诊疗方案中的治疗药物。疫情防控期间,医疗机构所需治疗药品已在我省采购上市并生产。药品和经营企业能够保证供应、及时配送的,应当按照我省药品集中采购有关规定进行采购。

二是为医疗机构打通线下应急采购渠道。对于未列入省级采购但疫情防控必需的其他药品,公立医疗机构可线下寻找生产企业,公平协商确定采购价格,以“先采购”的方式联系有供货能力的生产企业。然后进入稍后”方法。或者经营企业经协商后进行临时采购,采购信息在事后7个工作日内自主录入采购。疫情期间,紧急采购的COVID-19治疗药品数量不纳入备案采购数据库管理。

三是开展监测,保障药品供应、稳定价格。各级医保部门会同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依托药品采购子系统,实时监控采购数据,重点关注疫情治疗药品、紧缺药品等的采购响应、库存和发放情况。常用药品,提醒相关药企加强备货。确保药品及时送达。疫情防控期间,我省医疗保障部门加大对相关药品价格的监管力度,对不合理涨价的医疗机构和企业进行严厉查处,情节严重的还启动信用评价。

四是实时跟踪药品库存信息。要求全省各级医疗机构和经营企业定期填报国家卫生计生委印发的《新型冠状病感染的肺炎诊疗方案》中治疗药品的每日库存量、每日消耗量以及新增采购数量和价格。国家卫生部门按照采购的要求。和其他信息。省医疗保障局将实时共享监测数据,会同工业、信息化、卫生等部门保障疫情防控药品供应,整理合格医疗防护和治疗用品生产企业信息,并予以公布在省采购向社会公开。供有关医疗机构和社会组织采购参考。

本篇文章给大家介绍的一些关于海南出台相关规定确保新冠疫情防控救治药品有序采购供应和海南新冠疫情防控政策的相关题已解完毕,希望诸位能够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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